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通知
(贵政发〔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外向型和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致使我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大量返乡,加大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为积极应对农民工返乡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阶段所产生的特殊社会群体,这一群体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市农村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外出务工已成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农民工提前大量返乡,一方面会给我市统筹城乡就业、扩大就业总量带来新的压力;另一方面会使以打工为生存手段的农民工重新陷入困境,进而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农村稳定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成员单位必须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和解决由于农民工大量返乡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因势利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妥善解决他们的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和农民工返乡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农民工失业登记制度,做好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二是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报告制度。实施企业关闭、停产、破产职工失业情况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农民工返乡和重新就业情况,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
三是建立监测制度。
在各县(市)区建立农民工返乡抽样调查监测点,及时掌握行政区域内企业用工和农民工返乡回流变化情况,及时对本地返乡农民工人数、返乡原因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四是加强劳务工作协调,努力减少区外农民工返乡。积极加强我区与珠三角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的劳务协作关系,做好返乡前农民工的就业引导工作,引导农民工在原就业地继续应聘就业,减轻农民工返乡带来的就业工作压力。
三、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