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整治对象
  一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首要和骨干分子;二是屡教不改、屡打屡犯的传销人员;三是在多个地区同时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人员;四是以合法公司为掩护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人员。
  (三)重点整治区域
  以钦州市区、钦南区水东区域、灵山县城、浦北县城等地为重点,对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治。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力量打击大案要案。各级工商、公安机关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摸清钦州市区、钦南区水东区域、灵山县城、浦北县城传销活动情况和动向,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市工商、公安部门要挂牌督办一批传销大案要案,破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传销案件,严惩传销犯罪分子。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监管。各级工商、公安机关要依托现代化手段,积极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的监控打击力度,逐步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网络和数据库。利用监管网络交换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工作。建立电子服务平台,便于群众查询和投诉举报。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各级工商、公安机关要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解救受骗学生。要积极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情况,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针对学生特点,编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典型事例,揭露传销惯用手法和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自觉抵制传销行为。
  (四)加强房屋出租和电信、移动、联通组网的管理。各级工商、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充分发挥村、居委、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把好电信、移动、联通入网、组网的准入关。在查处传销活动中,发现有传销人员使用集团网通迅的,应立即停止网内通话,并向工商、公安机关提供传销人员组网的相关资料。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情况,监督直销企业落实企业保证金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退换货制度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对直销企业违法招募直销员、违反规定举办培训班、非法计酬等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开展直销员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