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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5、康复教学使用全国编教材,并参照当地幼儿园教材。每个康复机构具有6种以上专业图书和杂志。每个康复教学班配备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挂图、教学卡片和音像资料分别在5套以上,儿童读物50册以上,且每学年有更新、补充。

  6、每个康复教学班配备适合儿童特点的玩具至少5类50件以上,且每学年有更新、补充。

第七章 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 康复机构应具备开展以下康复项目的能力:

  1.康复咨询与康复转介

  2.康复评估:听觉能力评估、言语能力评估、学习能力评估、言语听觉反应评估

  3.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和语言教育、听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4.言语矫治

  5.家长培训、社区家庭康复指导

  6.后续跟踪

  7.助听器效果评估

  8.助听器适应性训练

  第十九条 有条件的,还应具备开展以下康复项目的能力:

  9.听觉康复: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耳模制作、助听器维修

  10.早期干预(开展亲子训练)

  11.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

  12.人工耳蜗调试

  13.后续教育

  14.希-内学习能力测验、格雷斯智力测验

第八章 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科学管理体系,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运作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制订中长期综合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度进行检查和总结,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齐全。

  第二十一条 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技术规程和每日作息时间制度,认真落实、严防发生事故。

  规章制度应包括:工作流程、听力残疾儿童一日活动安排、康复教师的行为规范指引、保育工作流程、业务主管工作职责、医技人员工作职责、康复教师工作职责、班主任工作职责、副班教师工作职责、保育员工作职责、助听器耳模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细则、社区指导工作制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家庭联系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定期进行康复效果和各项业务质量评价,制定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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