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挥 长: 市人民政府协管安全生产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秘书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市卫生局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
市供销社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4.2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烟花爆竹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3 专家组的设置及职责: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烟花爆竹应急专家组,专家组由市安监局救援协调科协调管理,其成员主要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方面的专家。
烟花爆竹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为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烟花爆竹应急方面的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参与烟花爆竹应急监测、预警、响应、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
4.4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4.4.1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建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有关的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775-2828103 2859583(传真) 2859580
4.4.2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775-2825391 2819637
4.4.3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的灭火扑救预案;负责扑灭事故现场的火灾,控制再次爆炸;组织伤员的搜救。联系电话:0775-269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