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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源控管工作的通知


  (四)市发改委部门的涉税信息。发改委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项目批文发放、立项、开工等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五)市建委部门的涉税信息。建委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工程立项、拆迁许可证办理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中标通知书、征(拔)用地结算通知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地点、招投标金额、竣工结算项目进展情况等涉税信息提供给地税部门。

  (六)市规划部门的涉税信息。规划部门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规划定点批准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七)市民政主管部门的涉税信息。民政部门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社会办学批复情况、福利企业审批情况、民办非企业(备案)及行政区划调整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八)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涉税信息。教育部门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办学许可证发放情况、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情况和个人从事教育劳务情况、新办校办企业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九)市卫生主管部门的涉税信息。卫生部门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发放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十)市技术监督部门的涉税信息。技术监督部门应于每年终后15个工作日内把上年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的发放、注销、变更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十一)市物价部门的涉税信息。物价部门应于每年终后15个工作日内把上年的收费许可证或收费备案登记的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十二)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涉税信息。残疾人联合会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安置残疾人的审批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十三)市海事主管部门的涉税信息。海事部门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船舶登记(船舶运输、所有权、检验证)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在税务机关扣押、查封有关纳税人的动产期间,不得为被查封、扣押的动产办理过户手续。

  (十四)市文化主管部门的涉税信息。文化部门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网络文化经营、娱乐经营、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发放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代地税部门征收相关的税费。

  (十五)市旅游主管部门的涉税信息。旅游局应于每月终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月的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发放及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备案情况提供给地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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