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上半年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
为了做好我市2009年上半年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
我市2009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时间定于2009年5月8日、9日两天上午8:00-10:30进行,体检时要空腹。体检地点:玉林市中医院,联系科室:社区服务保健站,联系电话:3131122。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尽量安排在这两天体检,如错过时间可与医院电话预约。体检医院收取每人65元体检费。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小2寸照片1张。体检流程:1交费→2领取体检表(填写好姓名、体检顺序号等相关资料,并粘贴相片)→3逐项体检→4体检完毕交体检表到交费处。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由中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通知具体人员,可以复查一次不合格项目。
二、关于申请表格的领取与填写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等有关表格统一由我局免费提供,申请认定人员请到体检地点领取。所有的表格不准复印。申请人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表格。
三、申请人在现场受理时应递交的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所有需贴相片的表格必须贴好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的证明。
4.学历证书复印件(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要求专科以上学历)。
5.由我局认定机构指定的市中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申请认定教师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非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为三级甲等)。
7.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证照相片一张。
8.《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9.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所毕业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毕业生毕业登记表上的教育理论成绩(学科成绩要与开设的课程相对应)、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