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一是加强指导服务,推动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进行建设,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技术装备先进化、岗位作业标准化、生产环境安全化。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工作,对达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企业予以奖励。二是在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同时。将建设安全标准化企业与“三同时”、安全许可、专项整治以及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三是树立典型、加强交流学习与引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咨询并举,促进全市创建活动的开展。
(八)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1、加大《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以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一是督促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二是逐步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联网。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撑体系建设的投入,确保应急装备、人员的配备和资金保障。
2、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撑体系建设。一是依托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二级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和矿山应急救援中队等专业应急队伍力量建设,加大应急装备的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支撑体系。三是开展各级政府、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装备配备情况调研,加快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3、依法加强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各级预案衔接,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一是分专业队伍和兼职队伍两个层面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技能专项培训。二是开展每年一次的南宁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部门协作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实战能力。三是对政府、部门、企业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九)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