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机制
1、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社区(村)、生产经营单位五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重大危险源监控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落实各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如实做好监控记录,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重大危险源单位配备相应的监控报警系统和应急设备、设施,保障从业人员的从业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2、加快实施重大危险源信息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结合南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二级平台建设项目加快建设重大危险源信息化监控系统。健全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在重点企业安装远程监控装置,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实时动态监控。继续抓好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定期更新工作。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全市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调研、安全状况评估、数据库数据录入,构建完整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3、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四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机制,强化隐患整改工作。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事故隐患,实行重大事故隐患逐项上网制度,公布责任单位、监督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上报、治理、验收、建档制度,对所有重大隐患实施分级挂牌跟踪督办,逐项限期整改销号措施。三是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验收。
(七)加强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乡镇安全管理状况调研,帮助协调解决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出台乡镇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活动,对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予以奖励。二是加强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规范安全监管工作台帐,帮助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三是强化乡镇安监站职能,开展县区安监部门委托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试点。
2、大力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一是坚持政府部门主导,整合各类资源,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社区推进机制。二是按照国家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建设。三是尝试在乡镇(街道办)、社区(村)、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宣传站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资助、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利用公共设施张贴挂图标语,进行安全公益广告宣传,设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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