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消〔2006〕271号)


各支队:

  为了加强本市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6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专门批转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予以转发,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支队要认真学习《意见》,充分认清当前本市地下空间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下空间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地下空间安全整治工作作为第三季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配合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本市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状况。

  二、严密组织,落实责任。各支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落实消防监督工作逐级负责制,明确本次整治工作的责任人。水上、宝江、化工区及轨道支队要结合辖区工作特点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注重工作的整体性和互补性,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三、深入调研,严格整治。一要加强调研,建立健全地下空间专项治理工作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8月25日前按照排摸的情况如实填写《上海市地下空间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存档备查;二要结合辖区特点,深入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对存在火灾隐患严重、不按要求整改等情况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理,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防止养患成灾。要加强和规范消防行政许可,严把火灾隐患整治“源头关”,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19号)(略)

  2、上海市地下空间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表(略)

  二○○六年八月三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