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程序:由基层单位评选推荐;所属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初选、审核和申报;经“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评审,报市卫生局党委审批。
(四)已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原则上不参加本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的评选。
(五)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分别填写《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三份。“呈报审批表”和“汇总表”可从“上海卫生”信息网(http://www.smhb.gov.cn)下载,填报要求内容真实、完整,主要事迹突出,文字在2000字左右,另附一份300字左右的精炼扼要的先进事迹(附电子版)。各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审核盖章后,将推荐报告、呈报审批表、精炼事迹、汇总表(纸质和电子邮件)7月10日前报“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奖牌(状),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上海市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第二军医大学、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医学院、同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区县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领导工作,具体组成人员:
组长: 徐建光 上海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韩慰军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上海市干部保健局局长
黄 红 上海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夏 毅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卫平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忠阳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级巡视员
王磐石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级巡视员
组员: 高解春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建仁 第二军医大学副政委
刘建中 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
唐国瑶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陆敏恂 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
谢建群 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
吕欣欣 上海市卫生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袁忠俭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王 彤 上海市卫生局新闻宣传处处长
凤伟总 上海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颜世洁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