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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本市卫生系统开展评选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三)评选程序:由基层单位评选推荐;所属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初选、审核和申报;经“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评审,报市卫生局党委审批。
  (四)已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原则上不参加本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的评选。
  (五)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分别填写《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三份。“呈报审批表”和“汇总表”可从“上海卫生”信息网(http://www.smhb.gov.cn)下载,填报要求内容真实、完整,主要事迹突出,文字在2000字左右,另附一份300字左右的精炼扼要的先进事迹(附电子版)。各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审核盖章后,将推荐报告、呈报审批表、精炼事迹、汇总表(纸质和电子邮件)7月10日前报“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奖牌(状),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上海市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第二军医大学、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医学院、同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区县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上海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领导工作,具体组成人员:
  组长:  徐建光 上海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韩慰军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上海市干部保健局局长
  黄 红  上海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夏 毅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卫平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忠阳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级巡视员
  王磐石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级巡视员
  组员:  高解春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建仁 第二军医大学副政委
  刘建中 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
  唐国瑶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陆敏恂  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
  谢建群 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
  吕欣欣 上海市卫生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袁忠俭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王 彤 上海市卫生局新闻宣传处处长
  凤伟总 上海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颜世洁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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