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着重加强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2010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70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5%;畜牧水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
加强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加强优势产品产业集群建设,抓好优质稻、水果、蔬菜及果用瓜、木薯、蚕桑、食用菌、中药材、商品林及花卉、畜牧、渔业等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无公害生产,科学使用肥料、农药,努力打造“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和“知名商标品牌”农产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十一五”期间,优质稻播种面积保持80%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95万吨左右。2010年,亚热带水果种植面积达到85万亩,木薯种植面积60万亩左右,蔬菜及果用瓜播种面积100万亩以上,桑蚕标准化基地10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2.25万亩,茶叶种植面积2万亩;网箱养鱼发展达到40万平方米左右,水产品生产能力6万吨以上;瘦肉型猪年出栏量150万头以上,占肉猪出栏量的50%以上,优质三黄鸡出栏量2300万羽以上,加快发展牛、兔、鹅等草食动物和养蜂产业;速生丰产林、采脂林、天然香料林基地面积分别达到200万亩,花卉基地面积达到2万亩。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把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高新技术产业与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快形成“抓好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特色产业、促进一批基地发展、带动一方农民致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加农民收入。建成蒙山15万吨木薯变性淀粉深加工项目,加快推进木薯燃料乙醇生产项目,促进我市木薯产业化发展。壮大粮食加工业,发展加工型蔬菜和水果产业。建设100万头肉猪屠宰综合加工项目,推动我市瘦肉型猪产业化生产。推进“百里西江生态渔场”项目建设,促进江河网箱斑点叉尾鮰加工出口产业发展。积极发展蚕茧加工和蜂蜜加工等产业。抓好木材改性加工业发展,大力发展以松脂深精加工为主的林化工业,加快发展以八角、肉桂深加工为主的天然香料工业。
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抓好种养业良种、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等七大农业发展综合配套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成玫瑰湖斑点叉尾鮰良种场和蒙山、藤县鱼种场。建成四合、岭南、玫瑰湖、岑溪马路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布局合理、设施较完备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探索科技特派员长效机制,建立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中介组织,鼓励、引导农民建立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农业服务体系要在强化公益性职能的同时,大力开展经营性服务,加快农业服务业发展。
第十二章 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和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与节约和水环境保护三大保障体系,抓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综合监测,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天气、水文气象、水情汛情和森林火灾预警预报制度,基本完成全市三类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强水资源统一规划,加快水资源供给、节约与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增强水库调蓄能力和农田水渠输水能力,扩大灌溉面积,加强以人工增雨为主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在全面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基础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人口达到40万人以上,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提高到73%。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搞好乡村建设规划,集约使用土地。继续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积极发展小水电、沼气等新型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扎实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巩固和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改水改厕改栏舍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巩固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
第十三章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激活内力,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环境,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县域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优势资源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培育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形成“小产品、大产业”格局。加强农民转业转岗培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品位,增强对投资和农村人口的吸引力,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创新县域招商引资机制,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促进县域经济上档次、上规模,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各县(市)要培育和形成一批产品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苍梧县重点发展林产林化、钛白粉、水泥、木薯综合加工、小水电等产业,形成龙头企业至少10家;岑溪市重点发展石材、古典三黄鸡、毛纺织、皮革加工、不锈钢、铜材、矿冶、林产品等产业,形成龙头企业至少12家;藤县重点发展钛白粉、林产林化、木薯综合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水电等产业,形成龙头企业至少10家;蒙山县重点发展桑蚕、变性淀粉、水泥、制药、针织、水电等产业,形成龙头企业至少6家。经过5年的努力发展,各县(市)要拥有一批年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和形成3~5个竞争力较强的支柱产业。
第十四章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乡(镇)机构、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等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第五篇 拓展城市新区,加快推进城镇化
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城镇化进程,以人口进城多样化,加快人口向城镇转移,改善城乡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坚持“重点发展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县城和小城镇,培育形成城镇带”的方针,走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坚持高起点、高水平规划城市和城镇,统筹衔接城市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打造特色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坚持经营城市和城镇的理念,培育和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基础设施承载力,增强城镇产业集聚能力,壮大城镇经济实力。坚持城市带动农村,发挥中心城市和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城市管理,提升文化品位,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五年内城镇吸纳农村转移人口35万人左右,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1%,与全区平均水平同步。
第十五章 重点发展中心城市
按照“拓展新城区与改造优化旧城区相结合,重点拓展城市新区”的思路,加强城市经营和管理,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搞好园林绿化,提高城市品位,壮大城市综合实力,增强对人口和要素的集聚力,吸引和接纳农村人口转移。“十一五”期间,梧州城区新增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左右,201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45平方公里左右,市区人口达到55万人左右,进入大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