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0〕33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高校新专业建设,提高新专业办学质量,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2010年度本市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普通高校2007年秋季首次开始招生的本科新专业。
  二、检查内容
  对照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附件1),从专业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基本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专业自查、校级检查和市教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2010年5月到7月为校级自查阶段。
  请各高校对照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开展校级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自查。新专业所在院(系)开展自查,自我评定等级,填写新专业检查自查表(附件3),并撰写新专业自查报告。新专业自查报告内容包含:⑴新专业的设置背景和建设基础;⑵2007年以来专业建设的措施及成效(请根据六个方面的检查内容,紧扣评价标准,逐一进行对照分析,根据工作实际,说明专业建设工作的状态、做法、成效);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自查报告要求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数据与分析相结合,字数不超过5000字。
  2.学校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在学院(系)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聘请专家组,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每个新专业检查专家组需全部由外校或企事业单位的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同行专家不少于3人。要求专家组用一个工作日的时间,通过听课、听取新专业检查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教学大纲、试卷等相关材料、考察相关教学设施等方式全面检查新专业建设情况,最后形成专家组检查意见和结论,填写校级专家意见表(见附件4)。专家所提意见应尽可能详细具体、有针对性。
  3.学校提交自查材料。请各高校于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至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1)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
  (2)新专业自查表(一式三份);
  (3)新专业自查报告(一式三份);
  (4)校级检查专家意见表(一式三份);
  (5)新专业师资队伍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
  (6)新专业2007、2008、2009级培养方案(各一份)。
  联系人:林江涌,联系电话:54046954,邮寄地址: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陕西南路202号,200031)。
  (二)2010年8月到11月为市教委抽查阶段。
  1.在校级自查基础上,市教委将根据各校自查开展情况,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专家组将通过听课、座谈会、查阅核心指标相关材料、考察重要教学设施等方式全面了解新专业建设情况,最后形成专家组检查意见和结论。被抽查的学校和专业名单以及专家赴校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2.市教委将根据学校自查、专家赴校实地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检查结论。检查结论为“合格”或“整改”。
  3.市教委将对本次新专业检查的结果进行公布和反馈。
  4.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该专业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5.新专业检查结论,将作为学校申请该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重要依据。
  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次新专业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切实促进学校新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附件:1.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
  2.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汇总表
  3.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自查表
  4.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校级专家意见表
  5.新专业师资队伍情况调查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内涵 | 合格标准 | 评价等级 | 
| A | B | 
| 1.专业办学  指导思想 | 1.1专业定位与建设规划 | 1.专业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 2.与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结构布局的关系; 3.专业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 1.专业定位明确,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能适应社会的实际需求,近三年生源情况较好;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结构布局; 3.专业建设思路清晰、有规划、有措施,初见成效。 |  |  | 
| *1.2专业培养方案 | 1.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的主要依据; 2.课程体系结构和学分学时分配。 | 1.培养方案的制定有切实的人才需求调查的依据,并总体上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基本要求或教指委建议的专业规范,执行情况较好; 2.课程体系结构(包括实践环节)和学分学时分配比较合理,符合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的要求。 |  |  | 
| 2.师资队伍 | *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 1.新专业的专任教师总体情况; 2.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主讲教师情况。 | 1.有专业带头人,专任教师的数量、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基本合理;  2.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主讲教师的数量和结构能满足基本教学要求。 |  |  | 
| *2.2教学水平 | 1.主要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2.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情况。 | 1.多数教师能按教学要求,从严执教,认真严格地完成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外辅导、作业批改和学业评价等教学环节,教学过程规范,能保证教学质量,其教学水平达到任职的要求; 2.积极参与新专业的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相应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  |  | 
| 2.3教师风范 | 1.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 | 1.多数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以及教学效果获得学生和同行专家的基本满意。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内涵 | 合格标准 | 评价等级 | 
| A | B | 
| 3.基本教学条件 | *3.1实验实习 | 1.实验室建设情况; 2.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 1.专业实验室建设有规划、有投入,场地和设备能满足基本教学要求; 2.有较为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保证实践教学的开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  |  | 
| 3.2图书资料 | 1.专业图书资料的配置; 2.图书馆、阅览室提供的服务。 | 1.专业图书和期刊(包括电子资料)能满足专业教学要求; 2.书馆、阅览室能提供有利于使用的服务。 |  |  | 
| 3.3教学经费 | 1.专业日常教学经费; 2.新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 1.专业日常教学经费有保证; 2.对新专业建设提供专项经费,保证新专业建设规划顺利实施。 |  |  | 
| 4.教学过程 | *4.1课程 | 1.课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进展;  2.教学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 | 1.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投入、有成效; 2.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实验大纲)、教案等基本教学文件、及课程考试试卷等教学基本资料齐全; |  |  | 
| 4.2教材 | 1.专业教材的选用情况; 2.专业教材建设规划及实施效果。 | 1.教材选用合理、使用效果良好; 2.有支持特色教材建设的规划、措施和效果。 |  |  | 
| *4.3实践教学 | 1.专业实验开设情况; 2.实习开展情况。 | 1.按照教学计划开设专业实验,开出率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实习报告齐全,成绩评定科学合理; 2.实习有明确的目标和内容,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报告齐全,对实习有总结。 |  |  | 
| 4.4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 1.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 | 1.注意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合理使用多媒体并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  |  | 
| 5.教学管理 | 5.1规章制度 | 1.规章制度及执行状况; 2.师生知晓程度。 | 1.教学文件和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 2.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前预先告知,易于查阅,大多数师生知晓。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内涵 | 合格标准 | 评价等级 | 
| A | B | 
| 5.教学管理 | *5.2质量监控 | 1.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 反馈、改进机制。 | 1.对新专业教学质量实施检查、评价、反馈,对反馈结果有分析和改进措施,初步建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  |  | 
| 5.3毕业设计(论文) |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准备情况 | 1.毕业设计/论文有制度、有规范,已有较为完备的工作方案。 |  |  | 
| 6.教学效果 | 6.1基本理论与技能 | 1.学生的基本理论与技能水平; 2.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 1.学生各类课程和主要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正常,英语、计算机等知识与能力考试通过率逐步提升; 2.学生有一定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一定的研究实践成果并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 |  |  | 
| 6.2学风 | 1.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出勤及完成作业情况; 2.早晚自学和图书馆阅览室学习人数; 3.参加课外辅导答疑情况。 | 1.多数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出勤率、迟到率、作业完成情况都控制在正常状态; 2.早晚自学已形成风气,图书馆阅览室学习人数多,校园学习氛围好; 3.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答疑积极主动。 |  |  | 
| 6.3基本素养 | 1.学生思想道德素养与文化、心理素质。 | 1.对学生的素质教育有成效,学生思想道德、文化素质较好,心理健康。 |  |  | 
| 6.4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 1.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 1.校园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多数学生积极参与,效果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