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8〕31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贵阳立威信息服务中心单位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黔发〔2008〕8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阳立威信息服务中心”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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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阳立威信息服务中心
| 52011366696317X00
| 机车险、家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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