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临政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从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同比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并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要充分发挥道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方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有效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力量,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