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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应急救援科)

  指导全市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全市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负责分解下达产煤县(市)和市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煤矿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工作;提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负责煤矿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煤矿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纠察工作;落实全市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制度;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和违章等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煤矿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市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建设;协调组织全市煤矿安全调度和煤矿矿山救护队的业务管理工作;参与组织煤矿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抢险、救援、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抢险中急需物资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安全调度工作;负责煤矿事故约谈制度的落实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八)科技装备与瓦斯防治科

  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工作;指导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承担“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确定并下达瓦斯抽采与利用指标;负责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初审上报;负责瓦斯涌出量与预测报告的审查工作;审查年度瓦斯等级鉴定;负责全市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指导全市煤炭行业机电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建立健全机电管理制度,提高机电管理水平;监督实施煤炭技术装备准入标准,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统筹全市煤炭行业科技工作。负责煤炭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交流、转化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九)职业教育培训科

  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统筹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及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等考核发证及上岗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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