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核、复核
机关各处结合被考核人的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对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确定其考核等次,报考核工作办公室复核。对确定为优秀、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各处应做出书面材料报考核工作办公室。处级干部的考核等次,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结合被考核人的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情况确定。
3、反馈、签署意见、申述
考核结果通过谈话或会议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起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给予答复,申诉人仍有意见,可越级申诉。申诉期间原复核结论继续有效。
(三)总结归档阶段(2008.02.13-2008.02.20)
考核结束,辽宁保监局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宣布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其他文字材料归入辽宁保监局文书档案。辽宁保监局考核工作办公室提交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总结和《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民主测评汇总表》等。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处室要高度负责,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年度考核的关系,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注重工作实效,防止走过场。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积极参与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全年工作总结。个人述职要对自己一年的工作分项目进行总结,述职要坚持写实不写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找出经验和不足,明确下一年的努力方向。通过考核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三)测评工作要出以公心,公正评价,不搞排行照顾,同时要防止不利于团结的现象发生。通过考核真正起到相互激励、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作用。
(四)年度考核工作要与创建“五型保监局”方案紧密结合起来。2007年度“双先”评选,要充分考虑创建“五型保监局”的实施情况。各处室要把创建“五型保监局”各项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因素。
(五)本方案由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考核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
附件:1、辽宁保监局2007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