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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自治区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附件1: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41个)

  自治区区级机关(10个)
  国土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农业厅
  林业厅
  环境保护厅
  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测绘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个)
  州工商局
  州财政局

  塔城地区(2个)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3个)
  州财政局
  州建设局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1个)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吐鲁番地区(3个)
  地区工商局
  地区建设局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哈密地区(1个)
  地区工商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个)
  州安监局
  州卫生监督所

  阿克苏地区(1个)
  地区水利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个)
  州公安局
  州统计局

  喀什地区(2个)
  地区价格监督检查所
  地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和田地区(2个)
  地区畜牧兽医局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乌鲁木齐市(1个)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克拉玛依市(2个)
  市公安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河子市(2个)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

  阿拉尔市(1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图木舒克市(2个)
  市公安局
  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五家渠市(2个)
  市公安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
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28个)

  乌鲁木齐市(2个)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新市区人民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个)
  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伊宁市人民政府

  塔城地区(2个)
  行署法制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

  阿勒泰地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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