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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宏观指导自治区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自治区外商投资法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十一)负责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自治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自治区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的项目申报(金融类除外)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有关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二)指导和管理自治区贸易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我区举办的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等。

  (十三)指导厅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商务系统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商务厅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机要以及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宣传、政务公开、提案办理、信访、修志、对口扶贫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档案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工作人员的调配、考核(察)、任免、奖惩、政审以及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务员教育培训;指导商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商务系统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厅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跟踪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国际贸易投资、沿边开放、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新疆扩大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自治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和参与国内外调查研究及重大经贸活动;负责牵头起草全区商务综合性重要会议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协调并参与全区商务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课题的确定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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