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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清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清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16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清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辽发[2006]4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清原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长岭街变更为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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