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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鞍山兴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海城营业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鞍山兴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海城营业部设立的批复
(辽保监中[2006]67号)


鞍山兴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海城营业部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鞍山兴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海城营业部设立。

  二、营业部业务经营区域:海城市行政辖区。

  三、营业部营业地址:海城市站前交通大厦。

  四、营业部业务经营范围: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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