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盘锦民生广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沈采分公司设立的批复
(辽保监中[2007]25号)
盘锦民生广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沈采分公司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盘锦民生广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沈采分公司设立。
二、核准该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新民市行政辖区。
三、核准该分公司营业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高升街沈采委。
四、核准该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