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筹建建昌等支公司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7]116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建昌等十五家支公司的请示》(泰康辽字[2007]第0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昌支公司、前所支公司、鲅鱼圈支公司、岫岩支公司、黑山支公司、凌海支公司、盘山支公司、大洼支公司、宽甸支公司、凌源支公司、建平支公司、阜蒙支公司、彰武县支公司、辽阳县支公司、南煤支公司等十五家支公司。
二、上述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