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7]124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辽人保健康发[2007]1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该中心支公司经营区域:辽宁省朝阳市行政辖区。
四、核准该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四段9号。
五、核准王兴军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