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要求本系统尽快上网查询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零售价格文件的通知
(鄂价电[2010]2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试点县(市、区)从2010年1月31日起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结果,省物价局核定了全省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和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零售价格,从2010年1月31日起同步执行。由于时间太紧,省物价局1月26日发出的鄂价工农[2010]32号文件第四条需作进一步明确规定,请以1月28日印发的文件为准。省局拟将该文件的电子版于1月31日前挂在本局网站,请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通知试点县(市、区)物价局上网查询下载,以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