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建立“纳税人之家”的实施意见


  (五)各级地税部门在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中发生重大变化时,通过“纳税人之家”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纳税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税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使无论是税收政策的宣传,还是为纳税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都能做到快速、高效、广泛、互动。适时深入企(事)业单位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定期或在“纳税人之家”接受纳税人各方面的咨询、建议和投诉,不定期的在“纳税人之家”举办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讲座,全面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六)各级地税机关要搭建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安排工作进度,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准备充分、有序推进。把建立“纳税人之家”作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地税系统综合管理考评内容。建立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行为、服务质量、政策执行、廉洁从政、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纳税人之家”要围绕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树好地税形象等方面做到三个结合

  (一)建立“纳税人之家”要与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相结合,通过解放思想认真查找地税部门在纳税服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明确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认真查摆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将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作为现代税收服务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努力为纳税人提供全程、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切实把解放思想大讨论取得的成效体现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并且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的“亮点工程”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建立“纳税人之家”要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相结合。征纳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税部门作为国家公共经济部门,要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工作的唯一标准。建立“纳税人之家”就是要通过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优质、周到的服务,建立互信的征纳体系,营造诚信的征纳氛围,营造依法诚信的税收环境,,促进征纳关系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地税部门的贡献。

  (三)建立“纳税人之家”要与开展“作风建设年”和“规范管理年”活动相结合。建立“纳税人之家”要结合“作风建设年”和“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以“守信、自律、服务、沟通、共赢”为宗旨,维护纳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以服务促管理,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主线,树立“敬业、廉政、创新、文明”的地税良好形象,力争行风测评继续争先。要使“纳税人之家”活动成为地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为纳税人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及构建和谐地税的重要窗口,推动地税各项事业向更高层次迈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