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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产业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产业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教科[2007]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省高校科技产业体制改革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产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校科技产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省高校科技产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山西省高校产业改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东福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刘惠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史富泉 省高校纪工委书记,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陈学东 省高校工委副书记
  成  员:张志强 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
  郑晓琴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武正琴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焦秋香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张志强(兼)
  山西省高校产业改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技处,具体负责本次改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积极争取省财政、国资、人事、劳动保障、工商和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各高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办产业改制领导组,负责研究确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高校产业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订改制方案(2007年3月下旬-4月上旬)
  我省高校产业改制应由高校制订改制方案。具体事项应参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晋政发〔2004〕46号)及其13个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改制方案的内容
  (1)产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本部及其全资和控股企业的名称、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产权归属和资产状况、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近三年财务状况、改制前或上年末对外投资和担保情况、应付工资结余情况等。
  (2)改制基本思路。包括改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改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改制的进度安排和组织领导等。
  (3)股权设置。包括改制后的股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增减比例,对企业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及后续管理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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