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较轻

部分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者部分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经批评教育后积极整改,且改正完毕,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含本数)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部分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者部分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经批评教育后能够主动整改,尚未整改完毕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含本数)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严重不符合要求,或者多数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对消防安全影响较大,拒不整改,或者虽然主动整改,但已造成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四万元(含本数)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较轻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经批评教育后能够积极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含本数)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警告处罚。

一般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经批评教育后能够主动整改,尚未整改完毕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含本数)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三百元(含本数)以下罚款。

严重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拒不整改,或者经批评教育后虽然主动整改,但已造成难以整改的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四万元(含本数)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较轻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能够积极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含本数)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警告处罚。

一般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能够主动整改,尚未整改完毕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含本数)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三百元(含本数)以下罚款。

严重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拒不整改,或者经批评教育后虽然主动整改,但已造成难以整改的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四万元(含本数)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较轻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批评教育后能够积极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含本数)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警告处罚。

一般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批评教育后能够主动整改,尚未整改完毕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含本数)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三百元(含本数)以下罚款。

严重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拒不整改,或者经批评教育后虽然主动整改,但已造成难以整改的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四万元(含本数)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较轻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经批评教育后能够积极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含本数)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警告处罚。

一般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经批评教育后能够主动整改,尚未整改完毕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含本数)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三百元(含本数)以下罚款。

严重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拒不整改,或者经批评教育后虽然主动整改,但已造成难以整改的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四万元(含本数)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较轻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批评教育后能够积极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含本数)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批评教育后能够主动整改,尚未整改完毕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含本数)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整改,或者经批评教育后虽然主动整改,但已造成难以整改的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四万元(含本数)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较轻

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轻微,经批评教育后能够积极整改,且已整改完毕,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含本数)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经批评教育后能够主动整改,尚未整改完毕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含本数)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拒不整改,或者经批评教育后虽然主动整改,但已造成难以整改的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四万元(含本数)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