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8年度省级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晋教高函[2008]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2008年度省级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课程、高职高专课程。
本科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高职高专申报的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基础课要针对高职高专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课程负责人要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课程网站要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二、申报限额
为确保我省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的质量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有较大突破,今年继续实行限范围、限额申报,即本科课程参考教育部制订的“2007-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分学科配额表”,对于已入选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入选数量已经较多的课程,将限制评审。对本科剩余配额数较多的课程要积极申报。课程分类体系及已入选课程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等教育司”,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查询。各高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控制数为:老八所大学每校限报3门课程,其他本科高校限报2门课程;独立学院每校限报1门课程;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2门课程;已有列入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的高校可多报1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