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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08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试讲满分为80分,面试、试讲成绩必须达到48分以上且测试总成绩达60分以上方为合格。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
  四、测试时间、地点
  各单位于2008年4月10日-12日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花名表(Excel格式)U盘上报、被测人员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2张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4月18日到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被测人员测试证。4月22--29日进行测试。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学生食堂4层。
  五、测试费用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07]337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190元。各高校于报名时一并上缴。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候测室。除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用书外,不许带其它参考资料。迟到30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2、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测试证、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查。
  3、整个测试工作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除被测人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试场地。被测人备课期间不得离开备课场地。结束测试的人员应及时离场,不能再回休息室与未测试人员接触。违规者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4、被测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一定要在《高等学校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表》(附件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确因《高等学校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表》中无所任教学科而选择“其他”任教学科的,一定要详细注明具体的申请任教学科的名称。
  5、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电大和中师升格的高师学校在办理报名手续时,请将本校现在使用的专科以上层次的教材目录一并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附件: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略)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表(略)
  3、申请任教学科专科层次教材目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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