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通知
(晋教研函[2008]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晋教研[2006]1号)和《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晋教研[2007]1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研[2006]15号),在去年开展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以下简称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以下简称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导师评选范围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科研第一线现职研究生导师(不包括副导师和外省在我省的兼职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一般应以省部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或基地、省工程中心、省级人文社科基地、新兴交叉学科为依托,团队应具有合理的研究梯队,承担着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2007年已经评为我省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者,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研[2006]15号)中规定的评选条件申报。
三、评选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初评和推荐工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评审工作。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和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团队均由导师和学科根据条件自主选择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下达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下达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确定申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后,组织申报者填写《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申报表》(见附件2)、《山西省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和重要成果等复印件),于5月10日前将上述报表的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1套完整的电子版报送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张存伟,电话:3046425,电子信箱:jytzcw@163.com。
五、申报要求
本次评选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应在报省教育厅的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的结果,在省教育厅、省学位办网上公示30天,如没有异议,将予以表彰。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如属于单位的问题,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