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北海市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北海市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确保我市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海市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编发〔20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清理整顿现有执法队伍,整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职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切实解决多头、多层执法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适应的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廉洁公正、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理顺关系、权责一致原则。合理划分政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管理范围,理顺各方面关系,做到职、权、责相统一。
(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调整归并行政执法机构,在转变政府职能基础上,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合理配置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综合效应。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原则。规范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立,明确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日常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立足市情、稳步推进原则。既要积极大胆地探索和创新,又要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先易后难,有重点、分阶段地稳步推进。
二、试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