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教科函[2008]17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08]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要按照科技厅文件的要求推荐省科学技术奖,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成果先进行“山西高校科学技术奖”评审,并从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
2、各项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名额不得超出科技厅文件规定的人数。在《推荐书》中的“推荐意见”一栏,填写“同意”。
3、申报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高校务于2008年5月20日前派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将有关材料报送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