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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主动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支柱产业发展和繁荣文化事业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
  从2008-2010年,共建设30个左右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三、评选条件与要求
  1.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 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4.学校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评选时间
  各高等院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4月30日,5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管理办法
  1.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行项目审批和管理,获得省级立项建设项目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学校也要给予相应的配套建设经费。
  2.学校每年要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进行年度检查。就计划执行情况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写出年度报告,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3.省教育厅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及时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进行交流与沟通,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作朝着预定的目标发展,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4: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和建设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提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和建设实施办法。
  一、建设内容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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