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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山西省《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倡导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现就本项目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与任务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促进高校积极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在项目实践中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使广大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初步训练,加大人才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形成创新教育的良好氛围,建设创新文化,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指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2.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省教育厅每年评选100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给予资助。
  四、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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