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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社会救助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社会救助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发生7.8级强烈地震,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党中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百折不挠,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帮助受灾地区群众渡过难关,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社会救助活动的通知》(晋办发电【2008】22号)精神,现就有关捐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助范围及原则
  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厅直中专学校及各高等学校广大干部师生,均可捐助。捐助采取自愿原则,以捐资为主。
  二、捐助办法及步骤
  厅机关定于2008年5月14日下午15:00在7号楼组织捐助仪式,统一接受机关干部捐助。厅直各单位及中专学校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捐助活动,所有捐助款项交厅机关党委统一上交。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自愿原则(不动员困难群众和学生捐款)认真组织实施好捐助活动,所有捐助款项直接上交省民政厅602室(太原市漪汾街9号),户名: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开户行:太原市商业银行府西街支行,帐号:0745234016324209016,电话:(0351)6387299。同时将捐助情况报省教育厅党建处,电话304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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