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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注:1、“城市”指省辖市以上大中城市市区;“县镇”指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农村”指除城市、县镇以外的地区。
  2、请在核定编制总数中分出高中、初中、小学核定编制数。编制数按2007年核编数和2008年增编数相加填报。
  3、各市汇总表和各县(区、市)调查表一同上报。

  附表2:
  2007年代课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学段

区域

数量情况

聘任类型

学历情况

聘任时间

年均工资收入(元)

总数

占教师比例

县聘

乡聘

村聘

本科

专科

中师

中师以下

1年以下

1-5年

5-10年

10年以上

小学

城市

              

县镇

              

农村

              

小计

              

初中

城市

              

县镇

              

农村

              

小计

              

高中

城市

              

县镇

              

农村

              

小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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