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的通知
(晋高工宣函[2008]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宣传部的安排,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评选工作将于年内举行。现将高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把参评与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结合起来,与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创新的优势,坚持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方向,大力支持创作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民族特色和较强吸引力、感召力的作品。
二、各高校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见附件一、二),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每校可在优秀文章、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六个项目中各推荐一个,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思政工作专栏下载)报送省高校工委宣传部,电话:3183924。
附件:1.关于申报优秀文章的要求
2.关于申报优秀文艺类作品的要求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关于申报优秀文章的要求
一、内容要求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战略部署以及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帮助人们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具有较强的导向性。
3、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风朴实,文字表达准确无误,文章形式包括论文和调研报告。
4、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署名文章、纯学术性文章不能参评。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文章须首次公开发表于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市以上正式报刊,如文章收录在文集或文库中,必须由文集或文库编委会出具首次发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