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2008年申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有关学校进行复评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大同市教育局、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山西省工贸学校:
按照教育部有关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认定的文件精神,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厅决定对2008年申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校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务求客观公正;坚持回避原则,评估组成员不从参评学校抽调;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通过评估进一步促进学校建设,提高办学水平。
二、评估标准
按照教育部颁《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条件》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复评。
三、复评人员
组 长:阎图强 山西省贸易学校校长
成 员:李高斗 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茆有柏 华北机电学校副校长
邵 海 山西省雁北煤炭工业学校副校长
张 明 太原生态工程学校校长
郭健福 长治卫生学校副校长
四、复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