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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07]337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等文件精神,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财政对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地方课程教材也一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提供,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免费教科书和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有关政策,确保每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能拿到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稳步、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科目
  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及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费教科书科目,小学为《品德与生活》(或《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音乐》、《美术》(或《艺术》),《科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及非课改年级使用的《社会》、《自然》。初中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或《科学》),《历史》、《地理》(或《历史与社会》),《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地理图册》。2008年春季,《研究性学习》和小学、初中英语磁带按各地实际征订数字,纳入国家免费教科书免费提供,供各地、各学校使用。2008年秋季起,英语磁带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省教育厅将另文规定。
  二、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科目及乡土教材的使用
  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地方课程教科书一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2008年春季学期,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以《山西省2007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科目为准。地方课程教科书科目、版本及数字以各市、县(区)2008年春季实际征订情况为依据,由省统一提供。2008年秋季学期起,省将制定新的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管理办法。《山西省2007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公布的由各市组织编写供本市使用的地方教材,所需资金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协调,由市财政负担,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各市编写的地方教材,不得再向学生收费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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