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筹建无锡中心支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苏保监复[2008]389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等中心支公司的请示》(苏人保健康发〔2008〕3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筹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
上述2家中心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我局批准,筹建期可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此批文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