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与培训的通知
各委办局、商务系统各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商人字[2003]46号)和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具体实施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培训字[2003]067号)文件要求,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含国际商务从业资格和国际商务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现将天津市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与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
申请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或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三)脱离国际商务相应岗位连续满3年。
二、注册手续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委托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具体办理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含外销员从业资格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登记手续。于每年五月份受理登记注册。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并在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情况”栏目内加盖“天津市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专用章”。
首次申请注册外销员从业资格的人员,须填写“外销员从业资格首次注册申请表”(附表1)一式四份,并粘贴申请者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首次申请注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须填写“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首次注册申请表”(附表2)一式四份,并粘贴申请者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