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营口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8]59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营口营销服务部的请示》(HASL-SY司字[2008]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设立营口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为:吴淑凤。
四、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辽宁省营口市市府北路1-1号。
五、你分公司应保证该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全部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