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义县等三家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8]81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义县等3个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人保寿险辽发[2008]16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设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义县营销服务部、本溪中心支公司本溪县营销服务部、本溪中心支公司明山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三、核准锦州中心支公司义县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为:门艳;
核准本溪中心支公司本溪县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为:宓奕;
核准本溪中心支公司明山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为:卫伟。
四、核准锦州中心支公司义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义县义州镇站前街1-1号2层(义县网通站前分局二层);
核准本溪中心支公司本溪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本溪县中兴街176#-214、176#-215;
核准本溪中心支公司明山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本溪市解放北路19号1门4层及1层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