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议程序
(一)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前所征求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
(二)会议一般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主持人要以身作则,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深刻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
(三)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结合党性分析和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四)主持人作会议小结。
五、会后要求
(一)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要针对班子及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条提出相应的意见,并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
(二)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党组织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会后20天内,要把民主生活会情况、整改措施分别报上一级纪委、党委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三)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后,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及时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通报。
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六、会议管理
(一)指导原则。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市、区(县级市)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以党委组织部门为主,纪委和机关工委(党委)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三)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和检查。发现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