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设立的批复
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沈阳分公司及任命负责人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设立。
二、核准该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辽宁省行政辖区。
三、核准该分公司营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1222室。
四、核准该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核准杨赓的沈阳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你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辽宁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你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保监会《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辽宁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