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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设立的批复


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设立。
  二、核准该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辽宁省行政辖区。
  三、核准该分公司营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55号。
  四、核准该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五、核准李蕾蕾的辽宁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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