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品牌建设,创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引导企业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已获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称号或列入市名牌发展计划的产品,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自2010年起,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的中小企业,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生产力布局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的过快增长,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大力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替代能源、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和新型工业原材料。在全市传统行业中,选择50家中小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示范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培育,取得成功经验,在全行业推广。
(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中小企业要加强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建设,积极采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化营销手段,不断创新营销方式和方法。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加大产品和品牌宣介力度,提高枣庄中小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各级财政对参展企业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四、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一)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管理粗放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加强企业管理,按照科学、规范、精细、效能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质量、计量、标准化、节能、安全、用工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
公司法》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好管理团队,实现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完善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在有关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坚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税法遵从度低和质量、节能、环保管理差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授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