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南通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苏保监复〔2008〕528号)
施晓峰:
你提交的关于设立南通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南通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江苏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南通市观音山镇世伦桥村5组(车管所西侧)。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施晓峰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