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发展态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授予宝丰县政府等10个单位“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舞钢市政府等20个单位“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汝州市交通局等80个单位“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郭海涛等120名同志“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再创新佳绩、再做新贡献。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四日
附 件:
2009年度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10个)
宝丰县政府 卫东区政府
湛河区政府 市工商局
市旅游局 平高集团
中石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昭平台水库管理局
市商业银行 市卫生学校
二、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个)
舞钢市政府 叶县政府
石龙区政府 市高新区管委会
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安监局 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