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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填报辽宁省农村乡级卫生机构登记表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填报辽宁省农村乡级卫生机构登记表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100号)


各市卫生局:
  为掌握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评价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现状,为今后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依据,省卫生厅决定对现有农村乡级卫生机构进行登记建档,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填写《辽宁省农村乡级卫生机构登记表》,同时组织各县(市、区)拍摄乡级卫生机构图片(每个乡级卫生机构4-5张数码相片,包括:外观、门诊、病房、手术室及主要大型设备),注明被拍摄单位和内容,并将数码相片刻录到光盘上,于2006年3月20日前将调查表及机构图片光盘以市为单位报送省新农合办(省卫生厅基妇处)。
  联系人:刘嵘 赵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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